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兰州市城关区旅游市场秩序,科学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环境,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,全力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,在第35个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来临之际,根据近期国家旅游局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不文明行为的相关要求,兰州市城关区旅游服务管理中心与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兰州市城关区旅游发展行业协会开展了为期10天的以“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”为主题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。
检查组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旅游法》及《旅行社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对辖区重点旅游景区、星级饭店、旅行社(含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)等旅游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。重点检查了旅游经营者是否以“零负团费”、“特价”等虚假的、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、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;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;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、乱收费行为;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;旅游经营者是否在经营范围内规范经营;旅行社投保责任险、租用车辆、业务广告是否规范;旅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等。
从检查情况看,大多数旅游企业能够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及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等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操作,未发现重大的安全生产及违规经营现象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。比如,旅行社未按要求公示旅游咨询电话、投诉电话,旅游合同签订有不规范现象等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,检查人员责令旅游企业进行限期整改。
据了解,本次联合检查活动是继去年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”、“旅游市场百日整治活动”以来的又一次全区范围内的旅游市场大型整治行动,是城关区旅游发展行业协会成立后首次联合检查活动,为下一步行业协会开展自管、自律工作开好了头、起好了步。
(责任编辑:甘肃晁廷荣)
来源:甘肃省旅游信息数据中心